常用建筑材料取样,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检测内容一览表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常用建筑材料取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常用建筑材料取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筑材料送检数量及检测项目?
送检数量:砂20kg,水泥10kg,外加剂按照产品说明书掺量提供。
2.
6、JGJ5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混凝土配合比需先进行原材料试验:水泥、砂、石子、外加剂等委托时需注明:
工程施工所用的建筑材料,都有哪些要进行取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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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证取样规定:
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规定: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二)见证取样的范围:
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有哪些?
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应逐步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
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3)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要设置见证人签名栏。
委托单必须与同一委托试验的其他原始资料一并由试验室存档。
哪些建筑材料进场后需要监理见证取样送检?
首先规范规定,原材料及各种材料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测中心出具合格报告之后再使用,取样过程必须由监理见证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进行取样(实际过程中送检了之后就直接用了,关键部位没底的材料一定不能这样),你这个问题只能补送,如果材料不合格很讨厌!特别是试块。这种没经过检测使用的是要挨骂出事情的。
房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
回答如下:房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取样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工作流程,包括取样前的准备工作、取样时的注意事项等。
2. 取样工具和容器的选择和使用,要求取样工具和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洁净处理。
3. 取样地点的选择和要求,包括取样区域的划分、取样点的确定等。
4. 取样数量和分批取样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材料和检测项目,规定取样数量和分批取样的方法。
5. 取样记录和标识的要求,要求对每个样品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标识,以保证后续检测工作的准确性。
6. 样品保存和运输的要求,规定样品保存的条件和期限,以及样品运输的方式和要求。
7. 检测机构的选择和要求,要求选择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8. 检测结果的处理和报告,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及时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常用建筑材料取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常用建筑材料取样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